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向市县公开反馈环保督查意见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向市县公开反馈环保督查意见
“诊断式”检查 开“药方”整改
■ 本报记者 周晓梦 邓瑜
通讯员 孙秀英
5月3日上午,在东方市政府的一间办公室内,气氛稍显凝重,这里正在进行一场反馈会: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督查小组向东方反馈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情况,对当地环境保护工作现存的问题进行“问诊把脉”。
东方市是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开启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反馈的第一站。
连日来,督查小组先后到东方、昌江、澄迈等市县进行督查反馈,围绕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全面梳理了三个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并就督查发现的问题开出“药方”,督促及时整改。
诊断——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通病”
规避监管排污、未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养殖污水直排……在前一阶段走访过程中,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小组对3个市县多家企业、超百个点位进行检查后发现了不少问题。
“比如在东方,我们检查了电力、油储、码头等24家企业32个点位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行为。”督查小组工作人员介绍,除了部分企业环保违法违规问题不容忽视以外,东方、昌江、澄迈等3个市县存在着其他的“通病”。
其中之一就是环境管理体制欠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督查组指出,3个市县均存在生态环保权责尚未明晰,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尚未形成合力,导致了相关部门在环境管理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联动难见成效。
此外,东方和昌江至今未单独设立环境监察执法机构,环境执法难以开展;3个市县均存在环境监测能力薄弱、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推进缓慢等问题。
在反馈现场,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直言,“由于处于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逐步凸显,希望地方政府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细查——
发现各项短板
与此同时,督查组还指出,东方、昌江、澄迈等3个市县都存在环境问题:比如,东方工业园作为海南省重大危险源较为集中的区域,在环境风险防控、应急能力建设方面存在不足;昌江尚未建设建筑垃圾收纳场,环境卫生整治急需加强;澄迈因工业布局不合理导致的结构性环境问题近年来日益突出等。
据督查小组工作人员介绍,这些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并存,给当地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了不同的压力,整改起来需要因地制宜、“对症下药”。
以环境污染防治问题为例,其中,对东方水污染治理形势严峻、农业和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够等问题需要综合施策,特别要以督查工作为契机,根据督查发现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制订整改措施,强化长效管理机制。
而昌江存在的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河道污染整治不到位、农村环境问题突出,澄迈存在的城乡环境问题突出、建筑垃圾消纳能力严重不足、自然生态保护力度亟待增强等情形,也并非是新出现的短板问题。
开“药方”——
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
对此,督查组现场开出7个督查“药方”,包括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多规合一”,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结合六大专项整治,推进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加大打击环境违法力度;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督查意见和建议。
督查小组还为东方、昌江、澄迈等3个市县定下“时间表”:要求各市县政府在收到督查意见15日内报送整改方案,并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提交整改报告。
下一步整改工作具体将如何进行?东方市市长邓敏表示,东方将成立专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分解问题,制定台账,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实行环保问题整改落实责任制,严格落实时间、人员、资金,做到即查即改。
此外,昌江、澄迈等市县政府一把手也当场表态,将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解决当地突出环境问题并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本报海口5月7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