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上要用“放大镜”找问题

11.02.2015  13:35
  本报海口2月9日讯 (记者郭嘉轩)“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生态立省,要划定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完善生态环境考核评价体系。这是我省借力全面深化改革东风,提升环保水平的一次最好机遇。”
  在9日下午进行的政协委员小组讨论中,省政协委员汪方怀高度赞同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生态立省、环境保护的内容。长期关注这个问题的他,今年提交的政协提案就是《关于进一步在海南环境保护上“出实招、出新招、出狠招”的十条建议》。
  “自然风光、生态环境固然得天独厚,但生态文明却要靠人的作为来扎实推进。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海南的环境保护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爱之深、责之切。汪方怀在讨论中毫不讳言,一一列举出他在基层调研中发现的环保问题:沿海海湾有不同程度的污染与破坏,;城市污水垃圾、机动车尾气和工业污染日益凸显;环保意识、理念未真正到位,在环保上存在本位主义和短期行为;监管和执法力度不够;在行政区域间污染相互影响和关联度日益增强背景下,现行以行政区划为主的管理体制不适应区域污染防治要求;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在规划建设以及生产过程中信息不够公开;对清洁能源生产与应用中存在的“不清洁”现象不够重视等。
  “生态环境是海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核心竞争力。对海南环保问题确实要求抓早抓小,用‘显微镜、放大镜’去看。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提高对环保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破解环保‘不作为、难作为、无作为’的思想意识问题。”
  从今年1月1日开始,我国开始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汪方怀认为,海南应以此为契机,针对目前环保中存在的问题,“出实招、出新招、出狠招”。他还一口气提出了十个环保建议:
  尽快对全省的排污现状进行全面摸底普查,建立环境质量数据库,为全省环保规划提供全面、科学、严谨的依据;进一步提高“产业门坎”,实行最严格的产业环境准入制度;研究出台能源标准,控制和减少石化能源消费总量,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并完善清洁能源技术、生产、应用的标准及政策,解决清洁能源“不清洁”的问题;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采取更高标准、更多投入、更严责任、更强措施,不断建立和完善符合海南实际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全力完善执法机制,将新环保法赋予的监管权限和手段落到实处;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率先在海南岛设立专职环保警察;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建立区域环境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监管机制,真正落实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全覆盖”;积极推进信息公开;鼓励民众参与,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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