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牙周病的治疗与缺牙后的系统修复培训班”的通知

23.10.2015  20:18

 

琼继教办〔2015〕1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11月下旬在三亚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牙周病的治疗与缺牙后的系统修复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5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18日8:00-12:00在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厅报到,18日-22日在医院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福建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教授林敏魁、广东省口腔医院刘长虹副教授、广东省口腔医院李风舟副教授、华西口腔医院孟玉坤教授、何升腾副主任医师、朱海连副主任医师、黄香主治医师、王甫主治医师、严伟锋主治医师、李艳莉主治医师、胥政主治医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牙周病患者的正畸修复联合治疗;

(二)牙周病患者的系统治疗设计;

(三)牙体制备在口腔修复中的作用;

(四)牙周病患者修复的模型制取;

(五)牙周病患者的美学修复;

(六)牙周病失牙患者的特点及修复方法介绍;

(七)牙周病治疗方法及新进展;

(八)牙周病患者的种植修复;

(九)牙周病失牙患者的套筒冠修复;

(十)牙周病失牙患者的修复时机选择

  (十一)洁牙之道,远行自迩

  (十二)牙周基础治疗实用技巧

  (十三)重度牙周炎的规范治疗

(十四)牙周病的预防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6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8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16日前将《“牙周病的治疗与缺牙后的系统修复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口腔科王莉端护士,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88297455。

 

      附件:“牙周病的治疗与缺牙后的系统修复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需要此文件PDF版本的单位请点击此处下载

附件

 

牙周病的治疗与缺牙后的系统修复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职称

职务

学历

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