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毁他人荔枝林种玉米 琼中男子获刑
02.02.2015 10:39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烧毁他人荔枝琼中男子获刑
去年春节前夕,宋某标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村附近种植水稻时,他以为种植的稻田旁他人承包的一片荔枝林无人管理,在未经土地承包人同意的情况下,分两次用火将杂草和荔枝树烧毁,并种上玉米。案发后,经琼中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毁的50株荔枝树价值11600元。
2014年5月15日,宋某标到琼中县公安局湾岭派出所投案,向被害人真诚道歉,认错态度较好,被害人表示谅解,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宋某标从轻处罚。因此,琼中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宋某标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处拘役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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