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消除火灾隐患

12.06.2014  20:34

  海口网6月12日消息 (记者 王媛 通讯员 吕书圣)为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力推动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海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6月6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分为排查摸底、集中曝光、全面整治三个阶段。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海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了以朱永盛副市长为组长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工作。各区政府也分别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在排查摸底阶段,各区政府、市属行业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对辖区进行摸排,达到判定标准的,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集中、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火灾防控基础条件差的区域,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区域。

  7月中旬和9月中旬为集中曝光阶段,市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两次集中曝光行动,对各区消防委要上报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通过曝光专栏、现场挂牌、暗访督察等方式,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

  而在全面整治阶段,市政府将根据各区上报的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难点,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联合整治的措施。同时签订责任状,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按期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海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摸清现阶段重大火灾隐患底数,切实解决一批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和不放心区域,以此牵引和带动基层消防安全基础工作,实现重大火灾隐患“消除存量、控制增量”,坚决预防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重大节点、敏感时段、重要部位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