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两男子海口游玩花光费用 大白天公交站抢劫当场被抓

04.06.2015  22:47

      原标题:临高两男子海口游玩花光费用 大白天公交站抢劫当场被抓

      临高两90后男子钟某某和符某某两人一起从老家来海口玩,不到几天所带钱财所剩无几,甚至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两人便产生了抢劫他人财物的想法。两人从街边买来两把折叠刀,大白天在公交站牌处抢了一名正在打电话的女子的手机。但没有跑多远,便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6月4日,南海网记者获悉,美兰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钟某某领刑4年并罚金4000元。

      经审理查明,钟某某和符某某(未成年,另案处理)从临高老家来海口几天后,所带过来的钱都花完了,也没有路费回家,所以当时两个人都有萌生去抢劫弄点钱的想法。后来钟某某提出,符某某表示同意,两个人便一起寻找目标,锁定目标后,由钟某某动手抢,符某某跟在他的后面注意周边情况,抢到手后,再一起逃走。2014年9月23日上午钟某某从路边买来两把折叠小刀,其称一是用它威胁抢劫他人,二是抢东西时如果被人追了,可以防身。2014年9月23日15时左右,钟某某和钟某某到海口市美兰区龙舌坡一带寻找目标,后来在龙舌坡路口公交车站牌处看到一名女子用手机打电话,两人便从这名女子的背后靠近这名女子,钟某某用手抢下该女子的苹果5S手机,然后和符某迅速的跑过马路逃离了现场,一起往龙舌坡里面跑去。钟某某与符某在逃至海口市龙舌坡龙峰小学处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从钟某某身上缴获折叠小刀一把、被抢手机一部;从符某身上缴获折叠小刀一把。经鉴定,被抢的手机价值人民币3987元。

      美兰法院认为,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携带凶器抢夺被害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987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钟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