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深入推进新预算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召开

13.06.2016  16:38

海南人大网消息(吴奇功)为推动新预算法的有效实施,6月1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在海口召开全省深入推进新预算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就我省新预算法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研究部署。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新修正的《 中华 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于2015年1月1日颁布施行,此次修正使其从一部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变成为管理政府财政的法律,同时在强化人大的审查监督权、实行全口径预算、加强预算公开、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等方面均有重要突破。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以来,海南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大力推动贯彻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年多来,我省相关部门通过印发学习资料、举办专题培训班、以会代训、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和途径,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广泛深入开展新预算法宣传学习活动,着力增强预算意识。同时,着力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管理创新,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完善预算公开,加强监督检查,有效促进了预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会议透露,目前我省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已基本建立,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基本实现了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更加细化科学,省本级启动了中期财政规划试点,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初步建立;预算审查更加公开民主,形成了新预算法要求的“初步审查”与“大会审查”相结合的新机制;预算执行更加注重绩效,财政投入更多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预算监督更加突出实效,探索建立了人大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的新机制。今年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将新预算法实施列入2016年监督计划,并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针对我省贯彻实施新预算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深入推进新预算法贯彻实施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由省政府转发各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研究落实。

会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超峰指出,各市县、各部门要把新预算法作为规范政府收支行为、规范各项预算活动的基本准则,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提升我省预算管理水平;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加强债务管理,清理规范专项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建设公开透明财政;要推进新预算法贯彻实施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协调衔接工作,做好推进新预算法实施与营改增改革、下一轮省与市县间财政体制等方面的协调;要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加大预算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加大对重点产业支持,着力补齐民生短板,以新预算法贯彻实施更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他强调,财经纪律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希望全省各级各部门严格财经纪律红线,也希望各级人大依法进行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宪生在会上表示,要真正贯彻实施好新预算法,各级领导干部在想问题、抓工作、作决策时,要有强烈的预算观念,始终紧绷依法管钱用钱这根弦;要有完善的控权功能,切实把政府理财的公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做到聚财有道、理财有规,特别是对地方政府举债问题,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范要求,依法合规、科学有度举债,防范债务风险;要健全监督机制,在完善预算公开、改进法律监督、强化行政监督、引入社会监督四个方面下功夫;要着重从专业队伍、专业素质、专业规矩等方面着手加强预算工作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座谈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海波主持。省人大财经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专职委员、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部分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县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摄影/覃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