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2012年至今查处贪污受贿案170件 挽回经济损失3千万余元

03.12.2014  01:58

  海口网12月2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钟元韬)根据《海口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于12月2日,听取了海口市检察机关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的专题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国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委主任邓爱军以及市检察系统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市检查院检察长苟守吉就海口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进行汇报。据介绍,2012年至今年10月,海口市检查机关共立案侦破贪污贿赂案件170件,大要案147件,经审理,提起公诉176人,法院已判决169人,全部为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99.48万元。2012年以来,海口市检察机关成功查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职务犯罪要案,其中包括:市院办理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张志坚(副厅)涉嫌受贿516万元;海南省政法委原调研员李光兴(正处)涉嫌受贿300万元;秀英区院查办了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应福(副厅)涉嫌受贿205万元案;美兰区院查办了海南省图书馆馆长彭国爱(正处)涉嫌受贿127万元、贪污107万元案等。

  据悉,海口市检察机关还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点作为反贪污贿赂工作的着力点,针对近年来征地拆迁、农林补助、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突出问题,2012年以来查处涉农贪污贿赂犯罪21件21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败的实际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国林在会上表示,海口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并进行了有力监督和支持,人大常委会将与检察机关共同促进海口市司法公正,积极推动海口市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