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饮用水卫生方案出台 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落实

18.10.2015  09:27

  记者17日从海口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第10次全体会议上获悉,会上通过了《海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在今年年底前对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并将开展对供水单位的备案发展工作,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是保障居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举措,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八大内容之一。为了确保海口市生活饮用水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海口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第10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海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不完全统计,海口市目前有供水单位2117家,符合标准可发卫生许可证供水单位只有841家,发证率不足40%,无法办证的三无小区200多家。

  针对海口市目前存在的供水单位发证、备案率低下、二次供水污染情况较为普遍的问题,《方案》明确了四项工作标准及六大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包括全市城区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二次供水等供水单位,并列出详细工作计划与任务完成时间节点,要求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记者 周静泊)

  《方案》工作标准:

  一、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建成区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二次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

  二、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标准要求。

  三、市政供水、自备供水自身检测资料齐全。

  四、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二次供水水质监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方案》六大工作目标:

  一、2015年12月底前,掌握全市建成区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二次供水等各类供水单位数量本底资料。

  二、2015年12月底前,各类供水单位进一步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设和完善供水设施卫生防护。

  三、2015年12月底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对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

  四、2015年12月底前,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符合条件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发证率100%,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五、2016年3月底前,二次供水符合条件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证率100%;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档案符合标准要求。六、2016年4月起,巩固创卫标准成果,建立并逐步完善生活饮用水长效机制。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