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元宵期间 海口这些区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18.01.2017  20:02

  春节,有放鞭炮的习俗。但是,为了安全起见,海口城区的部分区域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您家有没有在这个区域里!

  另外,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还有:(上实板+音乐)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学校、敬老院、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机场、客运车站、码头、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山林防火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场地及周边安全距离以内区域。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海口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二大队

  副大队长 庞冠华介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2016年以来,全市共抓获查处非法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案件34起,抓获违法嫌疑人17人,其中刑事拘留5人。(上板子+音乐)如果群众发现类似违法行为,可以拨打68591013进行举报。另外,警方也提醒大家,春节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销售点。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