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购房补贴流程公布 5类人员买首套房可申请补贴
海口网7月24日消息 (记者蔡佳栩)从市住建局了解到,筹备已久的《海口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补贴流程》(以下简称“流程”)日前向社会公布。自2016年4月12日起一年内在海口购房的高级职称、博士、高层次专业人才,985、211高校毕业生等5类人员,可带相关材料到市住建局申请购房补贴,最高可补贴5万元。
《流程》指出,申请补贴的所购住房条件为,自2016年4月12日起首次在海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已备案的购房人,如属家庭购房的仅限夫妻及未成年人子女,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成员都必须为购买首套房。
申请补贴的购房时间要求为,购房时间自2016年4月12日起,暂定截止时间为自实施之日起一年止,购房合同提交时间和备案时间均要在上述时间内。
《流程》公布了我市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具有博士学位,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专有技术及高新技术成果并在海口实施转化者,在海口工作的国家985和211高校毕业生或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上一年度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1亿元以上(含)且入库税收5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引进的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人才,劳动合同约定服务于企业的期限在3年及以上,并在海口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这5类人员申请购房补贴所需准备的资料。
申请程序分3步走
1、
填写《海口市购房补贴申请表》,由海口市住建局将材料分别报送市人社局或科工信局做出审批意见
2、
根据各职能局意见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作出核准意见,海口市住建局再将《海口市购房补贴申请表》报市财政局审核
3、
审核后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达给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个人
(备注: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安置,购买商品房申请补贴的,补贴申请情况认定由辖区政府负责,补贴资金由海口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辖区政府负责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