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立法保障房屋安全 白蚁防治成新建房必须条件

31.07.2014  01:40

  中新网海口7月30日电(记者 付美斌)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批准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报审的《海口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下称《条例》),由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据悉,白蚁防治成海口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房办理房屋预(销)售和权属登记的必须条件。

  房屋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生命和财产安全。据介绍,当前随着海口市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屋安全特别是房屋使用安全隐患频频凸现,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都构成了很大的威胁。

  海口属白蚁危害重灾区,此次通过的《条例》对白蚁防治管理作出规定。《条例》明确“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地下建筑物、构筑物,装饰装修非住宅房屋以及新建住宅区内种植花草树木前,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实施白蚁预防处理。鼓励住宅房屋装修装饰时实施白蚁预防处理”。《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将白蚁预防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条例》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屋预(销)售和权属登记时,应当向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该项目已经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件”。《条例》规定“白蚁危害在一定区域集中发生时,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

  另外,海口老城区目前存在数量较多的危险房屋,严重危及公共安全。针对危险房屋强制治理、规划报建难等问题,《条例》已明确了市、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对危险房屋的监管职责,规定了政府可以对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房屋安全责任人的危险房屋进行置换或者收购后予以治理,体现政府的救助责任。对危及公共安全的单栋危险房屋的拆除重建、改建或者依法征收作出具体规定。

  据了解,《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条例》分为总则、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危险房屋治理、白蚁防治管理、房屋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八章共六十七条。

  《条例》还对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悉,近年来我国有77个城市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