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实施“购房入户”首日:12人落户椰城
中新网海南频道7月2日电 台湾《联合报》采用中新社海南分社稿件,题目:海口实施“购房入户”首日:12人落户椰城
中新社海口6月24日电 (记者 王子谦)在中国楼市走向引起新一轮热议之时,海口市出台“购房入户”新政。24日,海口市正式受理“购房入户”手续,首日符合条件的3户共12人成为海口市民。
按照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3日公布的申办手续,在海口购房入户需满足多项条件:住房为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商品房(含产权式酒店);购房合同提交与备案时间在6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入户人员为海南省户籍的购房者以及户籍在本省的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父母(含配偶父母)和符合计划生育的未婚子女;入户人员最多不超过5人。
购房者申请入户即来即办。记者在现场看到,首位购房者徐秀兰原户籍所在地为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6月21日购买位于海口市某小区住宅一套,面积123.14平方米。在出示购房发票原件、居民户口本、结婚证、生育证等证明材料后,填写《海口市购房入户审批表》,经审批通过即完成办理,随后在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完成3名家庭成员的海口户籍入户手续。
“我们是刚需住户,原本在犹豫观望中,政策出台后坚定在海口买房。”徐秀兰的丈夫黄守说,落户海口可改善家庭居住条件,对事业发展,小孩上学有很大帮助。
据介绍,目前该市12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库存占总库存比例在25%左右。有分析指出,“购房入户”既是海南城乡一体化发展实际需要,也可缓解海口商品房库存压力。据了解,楼市新政出台后,海口市在售楼盘120平米以上户型新房销量有所增长。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翊表示,为防止高考移民,海口市权衡后没有对其他省区放开落户政策,未来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