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国贸小吃城关门停业商户讨说法 工商部门介入调解
【原标题】海口国贸小吃城关门停业,多商户讨说法
“合同期未到,想经营得交8万”
工商部门昨日介入调解,运营方和商户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商户和运营方正在协商
小吃城运营方贴出的告示
“3年合同期还没到,运营方突然关门停业,我们想要继续经营得再交8万元。”昨日,在海口玉沙路国贸小吃城做生意的多位商户向本报反映,他们与小吃城运营方签订了两年或三年不等的联营合同,目前才经营了一年多,运营方还欠他们营业款。但国庆前夕,运营方突然贴出告示称要停业升级改造,如果商户要继续经营需再交8万元,他们对此认为非常不合理。同时,国贸小吃城停业,也给部分办理充值卡的消费者带来困扰,他们担心充值的钱用不了了。昨日,海口市龙华区工商局金龙工商所介入调解。国贸小吃城目前的运营方海口百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熊先生,与商户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
国贸小吃城突然停业,商户称未接到通知
昨日10时,记者前往海口玉沙路中城商城楼下看到,这里聚集了10多位商户代表。他们拿着合同向记者反映,国贸小吃城运营方突然关门停业。记者爬楼梯来到中城商城3楼的国贸小吃城看到,进入小吃城的大门紧锁着。记者从一楼坐电梯上3楼看到,一扇卷闸门堵住了电梯出口。
商户邓女士介绍,她在国贸小吃城经营多个小吃档口,入驻小吃城时和海口东方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双方联合经营,商户向公司交入场费、保证金等。海口东方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每月从商户的营业额中,扣除25%到28%作为水电费、燃气费、保洁费、安保费等。小吃城开业后,公司多次未及时返还商户的营业款,影响商户正常经营。记者获悉,国贸小吃城共有50多位商户,目前只有27位在营业。9月24日,商户在未收到运营方通知的情况下,国贸小吃城突然关门停业,大门被锁住,水电也停了。他们从楼下贴出的告示得知,运营方要升级改造,改变经营模式,他们如果要继续经营需再交8万元,买断5年的经营权。“我们的合同大多数都签3年,入驻时交了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的入场费。合同才执行了1年多,又要交8万元,这是什么道理?”记者从邓女士提供的一份合同上看到,她的其中一个档口约定的经营期限为2014年10月8日至2017年12月31日。
“签了3年合同,才一年多又要交8万元”
“我 入驻时交了8万元入场费,签了3年的合同,经营了一年,现在又要交8万元。”经营武汉热干面的张女士说,运营方称要升级改造,商户要再交8万元,这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现在小吃城已停业十几天了,仍未见任何施工的迹象。张女士介绍,2014年初小吃城开业以来,运营方多次未按期给他们返还营业款,去年7月至年底的营业款,拖欠到了今年春节时才支付了70%,至今仍拖欠30%。今年春节后,他们要求运营方按天结算返还营业款,一直持续到9月下旬,运营方又连续7天没有返还营业款,9月24日出现了关门停业的情况。
采访过程中,有几位办了充值卡的市民也赶来反映情况,“我在卡里充了300元,只去吃了两顿。”市民周女士说,告示上虽然写了充值卡升级改造之后还可以使用,但未写明何时完成改造,她担心卡里的钱用不了,会浪费。
运营方:一个月亏十几万元,想转变经营模式
昨日上午,海口龙华区工商局金龙工商所的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处理此事。据悉,国贸小吃城目前的运营方为海口百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先生和合同甲方海口东方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崔女士,为夫妻关系。
熊先生介绍,国贸小吃城采取的是和商户联营的模式进行经营,入驻商户交进场费和保证金后,只需从营业款中按固定的比率扣点给公司即可,他们统一提供安保、餐具清洁、水电气供应等服务。不过开业后,情况却不太顺利,公司每个月开支30多万元,“扣点”获利只有十一二万元左右,每个月亏损十七八万元。为了扭转经营困难的局面,他们才引入投资,小吃城的运营方由原来的海口东方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变成海口百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我去北上广考察小吃城后,发现合同约定的经营模式有问题。”熊先生表示,公司经过研究后决定,对国贸小吃城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完后对商户取消从营业款中扣点,自收现金、自负盈亏,今后商户入场实行“保证金+买断经营权+公摊+房租”的模式,进行开放经营。原有的老商户可以交8万元买断5年的经营权,无力支付的可分期付款,买断后可以对外转让。对于不愿经营的商户,按合同办理退场手续,按合同约定可以退还保证金和部分进场费。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明天将签书面协议
对于商户认为公司违约一事,熊先生表示,此前和商户签订的合同中“解除合同”一部分中有写明,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需退还商户保证金(未损坏设施设备的前提下)和部分进场费。记者发现,商户手中的合同关于退还进场费,有的写着退还50%,有的写着退还100%。“进场费是小吃城设施设备的建设成本,合同当时都是按8年的折旧期计算的,退多少进场费,可以根据经营时间长短计算扣除,保证金全退,拖欠的营业款公司也会还。”熊先生说,解除合同后,公司会退还相关费用给商户,这笔钱和买断经营权的8万元相抵,一些老商户不用交钱。
对于熊先生的解释,商户们仍表示不想再交8万元买断经营权。经协商,熊先生和商户最后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商户可按照原来的合同,继续经营档口,直到合同到期。不过今后要调整现有的经营模式,即升级改造后,每个商户单独设水电气表,商户每月自己交水电气费、租金。合同期满后,商户愿意买断经营权的再和运营方协商,不愿意的可撤离。熊先生表示,升级改造后,消费者可到小吃城退回卡中余额。
记者离开时,双方约定明日将在有关部门的见证下,签订一份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