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可帮小孩进"海口名校"诈骗41万获刑

17.03.2015  18:28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3月16日电 琼海一男子李某谎称其有能力帮助他人安排小孩到海口一中、义龙中学等学校入学,先后骗取他人41万余元。近日,龙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2年2月至9月期间,李某(男,现年42岁,海南琼海人)虚构其有能力帮助他人安排小孩到海口一中、义龙中学等学校入学就读,骗取战某隆、张某娟、陈某仕、李某专、谭某标、胡某等人共计人民币41.1万元。骗取钱财后,李某并没有帮助他人安排小孩入学,而是将所骗钱财用于挥霍、赌博。

  2014年8月5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李某家属通过黄某退还战某隆等人人民币20.5万元,退还张某娟人民币1万元,退还李某专人民币5.3万元,退还陈某仕人民币5.3万元,退还胡某人民币4万元,退还谭某标人民币5万元,并取得全部被害人谅解。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共计41.1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记者 毛雷 通讯员 崔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