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反贪局长:现金管理缺失致贪官“大笔收钱”

12.12.2014  13:18

      原标题:海口反贪局长:现金管理缺失致贪官"大笔收钱"

      反腐案件中以收取巨额现金贿赂为主(资料图)

      一亿人民币到底有多少

      如今,贪官家中藏匿巨额现金,不时被人们当做饭后谈资说起,远如海南省文昌市原市委书记谢明中索取、收受贿赂共计1800多万元,赃款装满了19个密码箱;近如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家中被搜出上亿元现金,清查时烧坏四台点钞机。然而,在海口市反贪局局长秦瑞静看来,我国现金管理方面的缺位,也是导致当前腐败案件,尤其是行贿受贿案件高发的原因之一。

      随着十八大之后的反腐力度进一步加大,近年来爆出的反腐败案件中,利用职务便利索要、收取他人贿赂成为了不少官员“落马”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其中受贿的主要方式就是通过收取巨额现金来实现的。

      在检察系统工作了二十多年,海口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秦瑞静对这一现象有着自己的见解。她认为,行贿、受贿案件之所以多发、难查,和我国的现金管理制度缺位有着很大的关系。

      “当前,现金交易成为贪腐犯罪的重要手段。”秦瑞静说,和银行转账相比,采用现金进行行贿受贿隐蔽性非常高,而当前从银行提取大额乃至巨额现金又没有多少限制,所以当前众多行贿、受贿人员都会选择通过现金交易的方式来完成见不得光的勾当,这也就是为何会出现贪官家藏动辄上千万甚至上亿元赃款的现象。

      对此,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委主任邓爱军也表示认同,他在日前举行的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海口市检察机关发贪污贿赂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加快出台“大额现金管理”制度,从源头治理“金屋藏赃”很有必要。

      “如果我们加大对大额现金的管控制度,超过一定数额的现金交易必须走电子支付和银行转账,同时,对提取大额现金作出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就会有效从源头遏制那些动辄行贿、受贿成百上千万的违法行为。”邓爱军说。

      完善的现金管理制度,对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控制非法的现金支付,打击犯罪,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当前,我国关于现金管理尤其是大额现金支付管理方面存在法律漏洞。制定符合我国当前实际经济发展状况的《现金管理法》,严格执行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现金流通,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发展。

      据了解,在国外,很少出现官员收受大量现金贿赂的情况,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外严格限制大额现金的使用,美国、英国、意大利、俄罗斯等国家都作了类似规定。

      例如,意大利将现金交易上限规定为1000欧元,超过1000欧元的交易,必须通过非现金支付的方式。违反规定收取1000欧元以上现金的商户,处以最低3000欧元的罚款。美国《银行保密法》及《银行保密法的规定》对现金的存取交易报告制度作了相关的规定,金融机构对超过1万美元的现金存款、取款和货币兑换都需要在交易完成后15天内向联邦金融犯罪执法网递交现金交易报告。任何个人邮寄或携带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或货币工具的应在15日内填写并递交国际现金与货币工具运输报告。

      由于对现金使用进行严格管制,发达国家进行大额现金交易的较少,多采取支票、信用卡、信用证等方式通过银行系统进行交易。这些非现金支付的结算方式会在银行系统留下交易记录,为司法机关侦查取证、侦破有关腐败案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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