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养狗现象调查:狗狗街头乱窜惹人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城市居民开始从喂养宠物过程中寻找生活乐趣和精神依托。海口同国内许多城市一样,随着宠物狗数量的不断增加,引发的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6月14日,海口警方联合城管、环卫、农业、卫生等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整治,以推动和规范城市养犬。记者连日来对海口养狗现象进行了走访调查。
街头不时可见遛狗人
14日早晨6时40分,刘先生陪在没戴绳套的大型黑色拉布拉多犬旁边,像往常一样在龙昆南路遛狗。经过和信广场门前时,大黑狗忍不住便急,当着众人就蹲立在人行道绿化树边拉起了粪便。
今年70岁的刘先生是河南人,退休后来到海口居住。每天早晚他会带着大黑狗到龙昆南路遛达1个多小时。“这狗看起来温顺,情急之下也会咬人。”刘先生承认大黑狗具有攻击性,又称他办有养犬证,而且每年都参加年检。“办养犬证和年检都需要300元,每月的狗饲料也要300多元。”刘先生边说边随乱窜的大黑狗走开了。
没隔多远,在坡博路市工商局门前路段,张先生跟在毫无束缚的黄色金毛犬后边散步。在坡博村省通信管理局附近,杨女士带着一只宠物狗在街头遛达,有两只流浪土狗窜过来,跟在她那只没戴套绳的宠物狗后边乱跑。
“有天傍晚我在金龙路散步,一条大黑狗突然扑到我身上,吓得我心惊胆颤。”回想起不久前的遭遇,市民赵女士仍然心有余悸,虽然狗的主人赶过来对那只大狗再三吆喝,那狗离开了她,可从那以后她在街头只要见到有人遛狗,就会远远地躲闪开。
在金牛岭公园和万绿园,早晚遛狗的人们更是随处可见。
环卫工人扫怕了狗粪
负责金垦路金牛湖路段清扫工作的环卫女工称,几乎每天都能在人行道上发现狗粪,最多一天她曾扫过8次。“那些狗粪又脏又臭,每次清扫时都得先在狗粪上面撒上沙子,然后再清理。”她说。
在南沙路昌隆公寓附近,仅100米的路段至少开有5家宠物店。“那段路经常散落着狗粪,我们扫那段路都扫怕了!”环卫工人王女士说,海口开展“双创”之后, 这些宠物店门前的狗粪已被店主清理干净,可有时一些顾客牵的狗仍然会将粪便掉落在路边。
规范养犬迫在眉睫
动物保护人士、海南省小动物保护协会副会长李波也是一位爱狗人士。他认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养狗的人将会越来越多,养宠物养狗已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他虽然是一名爱狗人士,但他对海口一些养狗人随意遛狗,街头狗乱窜、乱拉粪便的现象并不认可。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养犬的规范管理,他们也将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否则以后犬只数量越来越多,管理不到位将影响城市形象。”
海南众善小动物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徐艳容女士,业余爱好就是救助流浪狗和逛宠物店。徐艳容认为,应该加大对城市养犬的宣传教育,让养犬市民承担起爱护小动物的责任。有的人只是一时兴起,购买宠物狗喂养一段时间后,狗生了病或者工作忙没时间喂养,就将其遗弃变成流浪狗。加上狗的繁殖能力极强,容易造成街头病残流浪狗增多,影响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只有加强对城市养犬规范管理,才能有效地遏制此类乱象。
执法面临的困境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海口只有约4000只饲养犬办理了养犬证,还有大部分养犬市民没有为犬只办证,办理养犬证需先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犬只检疫合格证明。“现在养犬市民越来越多,因狗引发的矛盾也随之增加。有养犬者遛犬时,没有及时处理犬只排泄物,任其随意污染环境;还有养犬者任由犬只乱吠,严重干扰他人休息,增加邻里矛盾。希望养犬市民提高自觉性,依法给犬只办理养犬证,并且做到文明养犬,爱护社会公共环境。”
该负责人同时说,《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08年实施至今已经8年,该《条例》规定公安部门对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犬只,予以没收并注销其养犬登记证,可抓捕没收犬只需要专业人员,对有疫情的犬只,需要动检卫生部门进行无疫化处理,而且没收的犬只需要有专门的场地和人员喂养及后续处理等,目前海口这些配套设施和机制都还没有落实,查处违规犬只面临诸多难题。
违规养犬将追责
警方介绍,从6月6日至8月5日,海口警方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城市养犬集中整治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海口城市建成区内禁养大型犬、烈性犬和流浪犬的管理工作,严肃处理公共场所犬类乱拉、乱放、侵扰他人的现象,加强对养犬户的教育,督促文明养犬、依法养犬。
市公安局城警支队将组织对无证养犬、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或烈性犬、违规遛犬等违规养犬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对在重点限养区、禁养区内发现的烈性犬、大型犬、流浪犬依法捕捉处置;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清查整治,对违反《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携犬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行为进行处罚;指导各派出所将全部犬只登记办证纳入管理,敦促养犬市民限期办理养犬证件,逾期不办理证件的,依法处罚;查清市区内烈性犬、大型犬的数量,督促市民限期自行处置,逾期不予处置的,依法处罚;协调环卫局,对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不立即予以清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爱狗人士,请您遵守城市养犬规定,管好自己的狗狗,别让狗狗违规受到法律的惩处。 (海口网报道丨记者李云川)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