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警:机动车过“斑马线”须减速让行 违法记3分

11.12.2015  18:06

  海口网12月11日消息 (记者钟元韬)近来,海口市机动车横冲直撞与过斑马线行人抢道现象突出,对行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海口交警将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还将对违法司机进行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海口的道路上,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减速慢行和遇到行人横过斑马线不停车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很普遍。12月5日,一名11岁男孩推着自行车在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云龙中心小学门前横过斑马线时,被一辆大货车撞倒,受伤严重,经送医院抢救目前仍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线时未停车让行、右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100元。一旦在人行横道上机动车不避让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不但要负全责,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