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警呼吁市民:看到“不礼让行人”行为别忘随手拍

21.07.2017  12:31

      近年来,海口交警支队鼓励市民“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不论何时何地何种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通过交警微信公众号或通过下载海口公安交警客户端,向海口交警支队进行举报。

      2016年底,海口交警支队安装了10套“不礼让行人”电子设备,对震慑、制止“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驾驶人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海口目前仅有10套设备,在市区大部分的“行人斑马线”处,还不能对违法驾驶人进行调查取证,并进行相应的处罚,规范其文明驾驶行为。因此,海口交警呼吁,充分发挥市民手中的手机,对不文明的违法交通行为,特别是与您生命息息相关的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并向交警举报,交警再通过您举报的相片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交警将会传唤驾驶人进行确认,经确认无误后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于前两种情况,如果机动车未礼让的,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市民在给“海口交警”发送照片时,应备注车辆违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