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小学新生今起交纸质材料
凡是纸质材料齐全,符合在该片区学校安排入学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凡是符合在海口市入学,但不符合在对口学校划片入学的新生网上登记纸质材料,由学校统一审核接收,整理后报送市、区招生办备案。不符合在海口市入学的新生网上登记材料退回,建议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海口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2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⑤小学毕业证(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非海口市户籍人口子女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2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在本市的暂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
⑤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证明;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⑦小学毕业证(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农业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随父、母进城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
④父母在本市的暂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
⑤父母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
⑥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
⑦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⑧小学毕业证(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②入学新生父母的身份证(护照);
③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④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担非本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
⑤具有本区户籍的非本市籍入学新生临时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⑥临时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租住房屋的须提供本市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所租赁房屋应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⑦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小学毕业证(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