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海南试行行政审批“异地办理”和“全省通办”

12.06.2015  23:47

海南网台消息(海南新闻联播):

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试行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异地受理”、“异地办理”和“全省通办”。

异地受理”和“异地办理”是指办事群众可在法定审批机关所在地区范围外向法定机关授权的其他机关提交申请,受理单位依据授权予以受理办理。

通知明确,第一批“异地受理”、“异地办理”、“全省通办”事项涉及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家单位。

具体包括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出海船舶户口簿换领,补发年审,出海船民证申领、换领、补发;以及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药品委托检验备案和药品广告备案等事项。 

也就是说,从6月份起,办理以上业务可实现异地、就近办理,方便办事群众。

 

(视频编辑:王昌运      文字编辑:于尚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