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试点食品检测车巡回抽检

10.06.2014  19:50

      为了摸索一套行之有效的食品快速筛查机制,以便在较短时间内快速查找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缩短食品安全检测周期、节约检验的人力物力,快速有效地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经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取得成功经验后向全省推广,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海口市辖区内开展食品流动检测车巡回抽样快速检测试点。

        海口市局和4个区局分别建立一个流动检测工作小组,配备一辆食品流动检测车和相关的车载快检设施设备。每个快检工作小组由2名检测人员、1名大学实习生和1名司机组成,指定1名组长负责。各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按计划实施样品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反馈及上报工作。

        试点范围覆盖全市4个区的食品超市、农贸市场和食堂。重点为大型食品超市、农贸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学校食堂。

      抽检品种包括12类消费量大的食品,包括大米、面粉、面条、米粉、植物油、蔬菜、水果、猪肉、鸡肉、海水鱼虾、淡水鱼、豆腐。检测结果将及时通报被检测单位。对食品超市、农贸市场应要求其将当日的检测结果在市场的电子显示屏公示;首次不合格的查找原因,要求经营者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在黑名单上公布;再次不合格的进行监督抽样送实验室检验,确认不合格的报稽查机构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