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安委员发布安全提示 长假期间忌暴饮暴食
原标题:海南省食安委员发提示:长假期间忌暴饮暴食
国庆长假是餐饮消费和家庭聚餐的高峰,也是较易发生食物中毒的时段,为促进各餐饮单位做好食品安全管理,普及市民食品安全消费知识,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2014年第14号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希望全社会共同采取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餐饮经营单位须“量力而行”
该消费警示要求餐饮经营单位一要“量力而行”,不超负荷经营。要根据自身的加工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数量和接待顾客的数量,避免因超负荷经营,而导致的食品交叉污染。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二要控制进货渠道,做好索证验货。食品原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进货时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并仔细查验许可证及相关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和送货单。
三不经营违禁食品。不加工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不加工销售河豚鱼、不知名野生蘑菇等违禁物品。
四要防止生熟交叉,控制温度与时间。节日期间供应量大、时间相对集中,要防止生熟交叉污染,接触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消毒;加工食品要控制火候,保证食品受热均匀,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膳食制作后应在2小时内食用。
五要做好个人卫生,严防带病上岗。从业人员在接触食品前要更换衣服,洗净双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要再洗手消毒,并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患有病毒性肝炎、伤寒、痢疾、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感冒、咽喉炎、手部有伤口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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