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学习贯彻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18.12.2014  10:16

      12月17日上午,海南省社党委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落实海南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会议原文传达学习了罗保铭书记在省委六届七次全会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总结重要讲话,海南省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简纯林对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作了辅导,并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把学习贯彻六届七次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高潮。省委六届七次全会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体现了省委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省委部署,深入学习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和《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准确理解精髓,深刻领会内涵,将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省委全会精神上来,贯彻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在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高潮。

      二是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与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水平结合起来,提高系统依法办事,依法兴社的综合能力。供销合作社虽然不是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作为一个发展经济、服务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要在法律的框架下从事经济活动,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社有资产权益,依法运营社有资产,带动农民推进组织化、规模化生产,发展合作经济。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三是要把学习贯彻六届七次全会与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务求取得改革成效。要在中央指引的方向上,按照省委和总社的部署,有重点地依法突破制约供销合作社发展活力的体制机制障碍。要在密切与农民联系上取得实质性突破,要在形成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上取得实质性突破,要在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上取得实质性突破,要在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导力量上取得实质性突破,要在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上取得实质性突破,要在改变行政化的思维理念和工作方式上取得实质性突破。目前,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正进入关键阶段,各处室要根据省社分工,尽快完善相应配套改革方案,以便于操作。各指导组要对4个试点市县改革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指导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尽快见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四是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完成全年工作结合起来,为明年的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各处室和省供销集团要按照职责分工狠抓落实,认真梳理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措施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确保全系统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合作指导处要及时制定年终综合业绩考核方案,尽快组织人员赴市县社对全年工作成效进行考核检查。办公室要积极筹备一届六次理事会以及年终各项考核工作,谋划明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各处室要按照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六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总社部署,紧紧围绕改革自我,服务农民的中心任务,研究提出明年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为明年工作开好局,为“十三五”规划奠定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