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检察机关司改从人才选任破题 选拔不论资排辈

02.09.2015  01:41

      原标题:我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从“人才”选任破题,积极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检察官选拔不论资排辈

     

      今年1月29日,作为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7个试点省份之一,我省检察机关全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首先在万宁、屯昌、海口市秀英区等5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围绕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大部制改革等进行探索。7月1日,全省所有分市院、基层检察院全面推开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积极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工作。

      那么,检察官员额怎么选?办案责任制具体怎么推行?经过2个月的努力,我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效果如何?带着疑惑,近日,本报记者来到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和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进行走访。记者黄婷见习记者王登海文/图

      开篇语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2014年3月底,中央政法委确定海南省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

      从此,我省司法体制改革的举措,从纸面一步步走进现实生活。

      员额制改革、办案责任制、人员保障机制、人财物统一管理机制……如今,我省司法体制改革于细微之处显成效。

      今日起,本报推出“海南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系列报道,带读者一起了解我省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成效及亟待解决的问题等等。

      ◎员额制改革

      不论资排辈,通过“考试+考核”选任

      “能进入员额,我感到既意外又兴奋。”今年32岁的闫宇辉是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一名检察官,此次检察官选任他顺利进入员额。闫宇辉称,由于自己资历较浅,虽然已有4年的助理检察官工作经验,但一分院还有很多工作时间更长的助理检察官甚至检察员,在检察官员额制选拔之前,他曾担心自己进不了员额。然而,不管在“考试”还是“考核”环节,他一路过关斩将,凭借扎实的业务能力和出色的综合素质,成为全省首批入员额检察官中的一员。“检察官考试不论资排辈,用办案实绩说话。”闫宇辉说,这体现了选任的公平公正,给了他信心和勇气,也鞭策他继续前行,为维护司法公正不断努力。

      我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从关键性的“人才”选任破题。据了解,在司法体制改革之前我省共有检察官1510人(其中检察员1022人,助理检察员975人)。经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全省检察机关共有1240名检察人员符合选任条件。4月2日至16日,省检察院统一组织各级院参加选任人员进行考试、考核,通过“考试+考核”的方法选出807名检察官推荐人选。7月17日,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最终确定了796名首批入额检察官人选,占全省政法编制的31.9%,比中央确定的39%的比例低7.1个百分点。

      ◎员额配置

      向办案一线倾斜,发挥检察官作用

      人选出来了,该如何优化配置,最大限度的发挥这些检察官的作用呢?“合理安排员额是关键问题,较好地解决了‘检察官不办案、办案人员不是检察官’的问题。”美兰区检察院检察长郭慧丽解开了记者心中的疑惑。她介绍,美兰区检察院在员额分配上重点向办案一线倾斜,让一线检察官的办案数量大大增加。据悉,该院对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等部门共配备14名检察官,占全院检察官的一半,保证这些办案一线检察官足额。而对于社区矫正、案件管理、控告申诉、预防部门的检察官则从严控制,该院共配备6名,占21%。

      郭慧丽称,当前美兰区检察院入额28人,按照基层院政法编制40%比例配置标准,预留了6个机动名额,为今后人员轮换或替补留了较大余地。目前,美兰区检察院在刑事检察局成立了7个办案组,以主任检察官为基础,每个办案组由1名检察官配备1至2名检察官助理或书记员组成,即将原侦监部分为3个办案组、原公诉部门分为3个办案组、原未检部门单独设立1个办案组。结合办案实际和人员现状,侦监办案组由1名检察官配备1名检察官助理或书记员组成,公诉、未检办案组由1名检察官配备2名检察官助理或书记员组成。“改变以往检察官不办案的情况,现在每起案件由主任检察官亲力亲为。”郭慧丽介绍,这让检察活动所要求的亲历性和判断性得以正确实现。

      ◎工作机制

      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确保办案质量

      不仅检察官要亲自参与办案,检察长、副检察长也要起垂范作用,直接带头办案。“领导垂范,带头办案,一方面充分调动经验丰富办案人员的力量,保证司法的公正性,另一方面也提升了我们自己的办案能力,让我们在面对新型犯罪等案件时能更好地与时俱进。”说起领导带头办案,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刘海平深有感触。现在他在肩负分院日常行政管理事务的同时,还要抽出时间办理一宗故意伤害致死案,这是此次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要求领导带头办案后他接手的其中一个案件。刘海平介绍,经过阅卷、实地调查、研究分析等一系列程序,他发现该案存在一些问题,现已经退给公安部门重新侦查取证。

      从8月1日起,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也尝试了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工作机制。该院检察长郭慧丽介绍,领导带头直接办案的主体方面,除检察长外,还包括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并进一步扩大到检委会专职委员和部门负责人。案件范围方面,采用“按顺序分案”和“指定办理”结合的方式,和普通检察官一样承办案件的同时,兼顾办理典型性、代表性的疑难、复杂案件和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确保办案质量。办案组织搭建方面,院领导办案不固定配置办案组,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在办案时为其配备助手,一般案件配检察官助理、书记员,重大案件由检察官协助办理。办案底限数量方面,要求入额的院领导、专职委员和部门负责人承办案件数为人均办案数的30%以上。“领导干部直接办案机制使一批业务能力强的副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回归司法办案,有效充实了一线办案力量,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较好地发挥了示范作用。”郭慧丽说。

      ◎基层实践

      到乡镇检察室,办案积极性更高了

      “以前灵山检察室不办案,自7月1日起,我们检察室设立了办案组,目前已经办理辖区农村刑事案件10起。”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灵山检察室检察官陈雄说,检察官亲自参与办案,不仅能够打击和震慑刑事犯罪,还有利于检察官深入了解当地治安情况,与村民拉近距离,更好地开展工作。

      今年6月底,余中被调到美兰区检察院灵山检察室工作。“现在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我们身上肩负着百姓渴望的公平与正义。”作为此次我省司法体制改革中农村基层的一名实践者,余中感觉压力与动力并存。余中坦言,自从到了灵山乡镇检察室,自己办案的积极性更高了。他介绍,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他为了尽可能的还原案件,保证司法公平公正,常常会为了一个案子不厌其烦地到村民家、派出所做调查。在亲力亲为的工作中,他和一些村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对我来说是非常宝贵的一笔精神财富。”余中表示,这不仅有利于他办案,还有助于了解辖区治安状况、打击违法犯罪,做好普法教育的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