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总体规划》战略规划基本完成 守生态底线
“目前我省已经基本完成《海南省总体规划》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待省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广泛征求意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省加快推进“多规合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丁式江告诉记者,我省“多规合一”工作自今年3月开展以来,尤其是6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同意我省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后,各项工作都在积极加速推进。
据介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省政府专门成立了推进“多规合一”改革研究组,研究推进“多规合一”涉及的相关法规、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
同时,我省正在建立空间规划信息管控平台,已将城乡规划、国土、林业、海洋等空间规划矢量数据集合在统一的空间地理信息平台上,对各部门规划间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初步梳理;并基本完成了对32个专题、12个产业的深入研究。
丁式江说,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六届八次全会部署,我省“多规合一”的下一步工作重点是要发挥好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主要是从六个方面开展落实工作。
一是要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示范。根据《海南省总体规划》划定的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边界线、开发强度管控线、功能分区和基础设施布局等,制定刚性指标的约束规则,守住生态底线。
二是要在区域统筹,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方面做出示范。根据《海南省总体规划》,结合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布局全省功能产业分区,引导产业集中布局、集约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同时在土地、财政、生态补偿机制等政策方面进行研究创新,做到既要指导、约束、管控部门和市县按照全省一盘棋思路发展,又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市县积极性。
三是要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形成示范。依托海南产业小镇、美丽乡村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走出一条特色城镇化道路。
四是在规划立法上形成突破。由省人大适时出台法律,明确《海南省总体规划》法律地位、实施主体、管控规则、修改条件和程序等,在管控、约束和落实机制上形成一张蓝图干到底的示范作用。
五是在简政放权、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方面形成突破。在全国率先推行以区域性规划覆盖项目立项、选址、评估评审等行政审批改革,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简化行政审批流程。
六是在开门搞规划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在《海南省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向国家有关部委、省人大、省政协、省级各部门、各市县、部队和社会各界等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使编制规划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各方共识的过程,形成发展合力。(记者邵长春)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