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加强驻村“第一书记”队伍建设
海南省加强驻村“第一书记”队伍建设
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是中央立足抓基层、打基础,推动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重大战略决策。海南省通过严格选派标准、强化教育培训、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加强驻村“第一书记”队伍建设,使之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心骨”和“排头兵”。
一是严格选派标准。 注重选拔工作经验丰富、有发展潜力的同志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并将干部的优势特长与帮包村的实际需求紧密结合,增强党建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按照广泛动员、个人申请和组织挑选相结合、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推选产生第一书记。今年以来,从省直机关共增派375名能力强、熟悉农村工作的年轻干部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实现了全省3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年龄45岁以下的占比由原来的62%提高至75%,第一书记的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 今年来,围绕“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的主要职责,全省举办了2期驻村“第一书记”培训班。对市县选派、尚未参加培训的232名驻村第一书记和省直、中央驻琼单位派驻的143名驻村第一书记进行集中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经验介绍、参观学习、交流探讨等形式,围绕扶贫政策、涉农政策、村级民主管理、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农村基层党建等课题进行授课辅导,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介绍做好群众工作的经验体会,帮助第一书记尽快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工作方法路子。组织召开全省第一书记代表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统一帮扶思路,促进帮扶实效。
三、压实岗位责任。制定出台《海南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驻村“第一书记”的岗位职责,要求第一书记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沉下心来,把驻村工作做好、做实。正确处理好与“两委”干部的关系,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搭台不拆台、参与不干预,发挥好参谋助手、桥梁纽带和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开展“双争四帮”活动,建立好日常工作台账。紧密联系群众,认真研究做好群众工作的好方法,放下架子,沉下身子,深入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了解群众的诉求和需要,掌握群众的思想动向,及时排除矛盾隐患。严肃工作纪律,时刻谨言慎行,自觉保持和维护好机关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和规定。今年以来,全省第一书记共组织驻点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10732人次,帮助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017名、村级后备干部2378名,协调落实道路、桥梁、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1995个、总投资12.8亿元,引进产业发展项目43个,计划投入5802万元,指导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575个,发展特色种植16万多亩、专业养殖户6870户,落实危房改造15339户,办理低保6131户,资助贫困学生5946人,化解矛盾纠纷5500多起,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点赞。
四是建立关爱体系。 制定下发《关于落实驻村“第一书记”有关经费保障的通知》,做好第一书记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明确差旅报销、生活补助标准,落实工作经费。协调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及时宣传报道第一书记的事迹,联合《今日海南》杂志社开展“驻村日记”征稿暨评选活动,今年以来已收到稿件200多篇,《今日海南》分期择优刊登,为第一书记开展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落实派驻单位统一为第一书记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定期体检等政策,提供疾病身故、意外身故、意外伤残、重大疾病、重症监护津贴等风险保障服务。中国人寿海南分公司共为全省617位第一书记提供了人身意外、重大疾病等保险保障,人均保额高达263.6万元,累计承担人身风险保额16.26亿元。定安县龙河镇水竹村第一书记阳小勇身患重病获保险理赔30万元。
五是完善激励机制。 制定出台《海南省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健全第一书记管理、考评、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市县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协同跟踪管理,经常了解第一书记在岗出勤、工作开展、项目实施、廉洁自律等情况,督促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督促落实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变第一书记驻村为单位联村,帮助贫困村理清思路、选好产业,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考评内容定为日常出勤、“双争四帮”、村党员群众满意度和乡镇领导干部评议意见等四大类25项测评指标,采取“一述一评一查一看一听”方式全方位、多侧面对第一书记进行考核。制定了本职工作考评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当场述职与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方式相结合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深入查询了解其在驻村考勤、工作推进及入户走访、解决群众困难等情况,为“第一书记”的驻村工作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建立第一书记APP手机信息服务平台,实行调整召回和正向激励机制,今年以来,累计召回或调整第一书记86名,推荐优秀125名,提拔重用3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