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增长至1016人
12月3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高院获悉,全省22个基层人民法院和海口海事法院已全面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通过实施“倍增计划”,海南省人民陪审员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明显提高:人民陪审员总数从428人上升为1016人。
陪审员的职业分布也更加广泛,基本涵盖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区工作者及农民等,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957名,占总数的94.2%。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立的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和监督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直接体现了司法事业和党的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坚持司法民主、依法推进国家法治建设具有特殊重要意义。2013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基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一倍,达到或超过本院法官人数。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由此而来。
据悉,为确保增补工作有序开展,海南高院结合海南省实际迅速制定下发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明确开展倍增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各基层人民法院认真审核、考察每一名增选的人民陪审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切实体现陪审员结构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对新选任的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组织现场庭审观摩,有效提升新任人民陪审员参审水平和化解矛盾能力。同时,加大人民陪审员服务保障力度,海南高院院长董治良亲自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明确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省多数法院为人民陪审员统一订做服装、购买法律文书和订阅报纸,安排固定的办公阅卷场所,为人民陪审员参审议案提供了较好的工作条件。
海南高院法官管理处处长陈容舟告诉记者,按照司法改革要求,随着人民陪审员职能的转变,海南法院将进一步修订完善人民陪审员服务管理意见,建立陪审员档案,完善考核制度,严格退出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对个别“陪而不审”、无故不参审的挂名陪审员,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免除其陪审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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