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重点监管海湾湾长名单

05.07.2021  09:30

  7月1日,我省发布《海南省重点监管海湾长名单》(以下简称《名单》),省级总湾长由省委书记沈晓明、省长冯飞担任,省级副总湾长由副省长冯忠华担任。

  该名单包括省、沿海地级市、沿海县(市、区)、沿海乡镇四级湾长体系,并明确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行政区域总湾长,沿海各地(含洋浦)总湾长由本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名单》涉及省重点海湾含海口湾、铺前湾(海口段)、铺前湾(文昌段)、清澜湾、澄迈湾、边湾等共29处。

  今年3月,我省印发《海南省全面推行湾长制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制定的目标要求,到2021年底,我省(除三沙市外)初步建立湾长制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到2025年,海湾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基本完成,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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