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税局与海南中行签署“税银互动”服务企业战略合作协议
8月25日,海南省国税局与海南中行正式签署“税银互动”服务企业战略合作协议,即日起将面向全省中小微企业铺开办理“中银税贷通宝”业务,为纳税信用良好的企业提供不超过200万的信用贷款,扶持省内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以“纳税信用”换“银行信用”。中小微企业是我省数量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提供了50%以上的GDP、90%以上的税收和就业岗位,但由于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70%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受规模、风险、财务等因素困扰,长期以来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税银互动-中银税贷通宝”平台正式启动,通过建立银税信息互通机制,以“纳税信用”换“银行信用”,为诚信纳税企业提供优惠利率、快捷、无抵押信用贷款及相关金融产品,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目前,三亚正庄实业与海南司克嘉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税银互动-中银税贷通宝”平台分别从海南中行获得400万元和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省国税局于智广局长表示,作为国家税收管理部门,省国税局积极寻求为诚信纳税中小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机会,通过传导“诚信纳税贷款无忧”理念,让更多中小企业养成诚信纳税的良好行为,并在以“信”养“信”的金融服务中真正受益。
据介绍,“中银税贷通宝”融资产品,是海南中行为诚信纳税的中小企业创新研发的全新融资产品。中行根据其在国税、地税缴纳的企业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税额给予一定信用额度的短期授信业务。其中,申请纯信用贷款的企业,贷款总额不超过最近两年企业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额平均纳税金额的3倍,授信产品总量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于提供了一定抵(质)押物的企业客户,单户企业在中行的授信总量原则上不超过企业一年全年销售收入的30%。 “申请纳税信用贷款的企业必须是小微企业,我们对企业的年销售收入进行限定,要求一般企业的年销售收入在1亿以下,批发贸易类企业在1.5亿元以下,企业连续经营2年以上,法定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主业从业经验在4年以上。”海南中行相关负责人称。 海南中行将在贷后持续关注企业的纳税及经营情况,对其进行贷款额度的动态调整,鼓励企业进一步发展,诚信纳税,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这是该行在贷款业务中首次开展动态跟踪机制,为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