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生产沥青混合料115.7吨 海南一公司被罚22.7万元

12.07.2022  04:30

  7月11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因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海南和德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22.7万元。

  海南和德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购买并经营的沥青搅拌站,配套建设了脉冲除尘等相关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发现,海南和德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于2022年4月24日擅自投入生产,共计生产沥青混合料115.7吨。海南和德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项目至今尚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据悉,7月7日,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和德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2.7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