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福利”难享用:职场女性维权顾虑谁之过?
21.02.2016 10:20
本文来源: 海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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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将推行女职工“痛经假”的消息引发社会热议。随后不少媒体梳理发现,一些省份20多年前就已有此制度,但落实情况不佳,有关职场女性劳动权益保障的话题也再度受到舆论关注。
职场女性究竟该享有多少特殊的劳动权益?这些权益都落实了吗?维权到底有多难?这些问题在不少人心里画上了问号。
资料图:就业难、劳动权益维护难一直困扰着职场女性 中新社发 刘文华 摄
职场女性究竟该享有哪些权益?
早在1993年,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就曾联合颁布《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细读就能发现,该规定不仅提及了女性可享受“痛经假”,还对女性孕期、产后、更年期等阶段的保健都作出规定。
而2012年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也对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的产检假、产假、哺乳假、生育津贴发放进行了明确。
此外,考虑到女性的一些特殊需求,该规定还列出诸多其他细节,例如规定的第十条就指出,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除了国家层面,各省份也都出台过地方性规定,用于维护女性职工的劳动权益。以近期引起热议的“痛经假”为例,在安徽之前,北京、上海、江苏、海南、湖北、浙江、山西等多个省份都明确了“痛经假”相关规定。其中,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的“痛经假”已经出台了超过20年时间。
另外,一些地方政策中甚至对女性职工每月的卫生费补贴等进行了细化。例如,2015年南京市总工会制定的《南京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样本)》中就提到,要按月发放女职工卫生用品,或发放卫生费,山西、河北等地也有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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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2016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