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辛勤铸辉煌 海南三个检察院荣获“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

24.12.2015  17:21

图一:文检实验室

图二:电子物证实验室

 

图三:电子物证实验室内图

              近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议上,海南省检察院、三亚市检察院、万宁市检察院作为海南三级检察院的代表全部荣获 “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荣誉称号,标志着海南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据悉,在此次评选中,我省是全国为数不多的三级检察院均有代表入选“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的省份。

  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早在2003年,就构建了检察业务信息网络的“骨架”,夯实了基础,此后,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突飞猛进,2008年,全部实现了网上办案。特别是2012年以来,在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鸿为组长的科技强检领导小组的重视和推动下,省检察院把科技强检提到了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相继上线运行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侦查大数据应用系统”等检察业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司法鉴定实验室,并大力加强检察信息网络安全防护系统建设,为检察办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成为海南检察机关名列全国前茅的“四个亮点”。

  现在记者就来探寻一下这“四个亮点”。

  亮点之一:“统一业务系统”保证司法办案规范准确无差错

  走进省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在相关检察人员的操作下,进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不到一分钟,全省各级检察院近期办理的案件现状一览无遗。再点击案件详细信息,从线索初查到案件办结,每一个办案环节都清晰可见。

  “案件一旦录入,办理部门就可以一目了然地从这个平台上看到案件办理过程的相关情况,而且上级院和下级院之间也可以通过这个系统实现信息共享”,省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官助理小陈说,“系统总共配置了数百个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模板,具有自动生成功能,在不同的诉讼环节,只要输入相应的关键“参数”,就可以自动生成相应的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极大提高了文书处理时效,降低了办案人员工作强度,从而提高了办案质量和速度。”“原来办案中的一个审批程序,承办人要跑上跑下,路途远的下级院开车来回要折腾两三天,在这个平台上报送审批,最快半小时就可以完成!”

  从工作人员的介绍中,记者了解到这个“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融办案、管理、统计、廉政风险防控于一体,对办案活动进行动态管理、跟踪监督、质量评估和网上预警,实现案件在网上的全流程管理,在规范司法办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介绍,2013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试点单位时,海南检察机关自告奋勇,自我加压,主动与试点单位同步实施,率先使用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软件,成为全国继试点省份外第一个全省全面上线运行的省份。

  记者对演示界面不停闪烁的黄灯有些疑问,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处长邢姑介绍,“那是期限预警提示,每个办案环节都有期限规定,在期限截止的前两天系统就会亮黄灯,从超过期限的第一天起就亮红灯,承办人就要被追责了”,她继续介绍道,“系统统一给承办检察官分案,防止分案中出现人情案、关系案,同时对执法办案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2013年10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都在这个统一的平台上办案,案件办理每个环节的情况一清二楚,任何一个流程和环节出了问题,都可以从系统中排查。案件质量变得可控,内部监督落得实,操作性很强,这也是司法体制改革中可以利用的一大利器”省检察院陈马林副检察长告诉记者。

  亮点之二:“大数据应用系统”保证犯罪无处“藏身”

  海南省检察院反贪局的检察官老王告诉记者一个发生在年初的故事。他受命协助查找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根据兄弟省份提供的寥寥碎片信息,他打开侦查大数据信息系统,开始了摸排筛查,通过在系统中设置不同的条件,屏幕上很快就呈现出了不同的图形图像,直观地提示了犯罪嫌疑人的位置,当检察官敲开犯罪嫌疑人房门时,他竟然还在呼呼大睡。

  这就是“大数据应用”,是检察信息化工作的重要一环。“大数据应用对于检察部门来说,不仅仅是规范工作,更重要的是发现犯罪、指控犯罪”,老王告诉记者。

  大数据应用系统平台从2012年开始立项研发,至2013年底基本完成投入使用,初步实现了信息引导侦查,信息辅助侦查。2014年,检察机关通过对大数据应用系统平台的各种数据进行汇总提炼,发现了一批案件线索,分析出一批可疑涉案人员,追逃抓捕一批在逃嫌疑人,为突破案件、拓宽案源、指挥决策、追逃工作等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支撑。

  老王表示,利用“信息大数据”实现案件侦查精细化,就是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势,借助大数据分析方法、数据系统比对法等手段,使办案工作横向扩展,纵向深挖,从而促使办案效果得到提升。

  亮点之三:司法鉴定实验室保证惩恶铁证如山

  2015年5月的一个晚上,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案件承办人小刘在侦破案件中陷入了僵局,一些证据链连接不上,犯罪嫌疑人态度又很强硬。在多种突破方案实施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下,他连夜致电省院电子物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希望能借助电子物证实验室来进一步发现挖掘证据。很快,在技术人员的帮助下,案件的关键证据得到提取,案件顺利突破。

  这个办案“功臣”,就是省检察院的电子物证实验室。新的刑事诉讼法为电子数据作为“呈堂证供”提供了法律依据,省检察院抓住机遇,积极提升包括电子物证实验室在内的多个司法鉴定实验室的技术水平。2014年3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专家组通过随机提问、现场考核、查阅报告、核查记录等多种方式的现场评审,对文件检验和电子物证两个实验室的鉴定能力进行了评审认可,从而使这两个实验室成为海南省第一家通过国家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标志着省检察院两个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可获国际认可。

  2012年至今,省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共办理各类技术案件总计189件,为检察机关侦办案件、固定证据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亮点之四:安保技术保证检察信息网络无懈可击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省检察院在加快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检察信息网络的安全防护,采取多种措施打造了确保网络安全的坚强盾牌。首先,他们深入排查消除了检察信息网络周边的安全隐患,其次,应用前沿技术和设备给检察信息网络装上了“安全阀”,使之能够自动识别访问者的身份,按不同权限设置访问范围。除了这些技术措施外,省检察院还特别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十几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了网络用户的使用行为。有关部门专家在对这一系列的安保技术措施进行评测论证后,评价其为“检察信息网络的坚强盾牌”。

  2012年以来,省检察院还建成了检务外网,实现了省检察院与派驻检察室的联网全覆盖。先后建成了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管理、监所检察等多个信息系统,实现了信息化和检察业务的全面融合。

  成绩属于过去,现在的大数据应用也只是“小试牛刀”。贾志鸿表示,海南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正在快马加鞭。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创新发展的理念,以及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主动顺应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大数据战略的时代潮流,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全面跨入大数据时代,实现把“电子检务工程”建成“智慧检务工程”的目标。(林玥 沈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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