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对郭永祥、王永春提起公诉

23.03.2015  20:26

  郭永祥 资料图

  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月23日,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永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郭永祥,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永祥利用其担任中共四川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秘书长、省委常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四川省文联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永春 资料图

  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王永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月23日,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永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永春利用其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人事部主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局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

   郭永祥王永春的“帮派”交集

  今年1月3日新华社刊发文章指出,近年来落马的一些“大老虎”背后,多有一帮官员与之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勾连,形成一个个或明或暗或松散或紧密的帮派团伙,并首次公开给这些团伙命名为“石油帮”“秘书帮”“山西帮”,其中将王永春归为“石油帮”成员;郭永祥则既是“秘书帮”成员,还是“石油帮”成员。

  文章介绍,近两年落马的郭永祥、李崇禧、冀文林等官员先后在四川等地担任过省委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省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等。王永春、李华林和王道富等人则都曾在石油系统内担任高管职务。有媒体称之为“被一窝端的油老虎”或“石油帮”。而一些圈子和团伙还存在“交集”,如郭永祥的工作履历显示,其曾在石油系统内一步步走到副局级干部岗位,又担任过周永康的秘书。

  在此之前,有媒体曾称,周永康和他政商帝国的各位政客和商人,包括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李春城、郭永祥、王永春、李华林、冀文林、余刚、谈红等等,都已全部被调查或双开、逮捕,同为笼中之虎。(腾讯新闻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