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打防并举 推进职务犯罪侦防一体
7月15至16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全省职务犯罪侦防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省检察院全体人员、分市院和基层院侦查预防相关人员在省检察院主会场参会,各级检察院检察人员通过视频系统在各分会场聆听会议。
据了解,2013至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10件1023人。其中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74件82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亿余元。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案件167人(其中厅级干部21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34件184人。同时,结合办案向涉案单位和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1件,主动为重点项目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提供预防法律咨询,与省地税局、省公安厅、省边防总队、南方电网海南公司等单位建立了预防协作机制。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和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典型案例,不断开展警示教育和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工作。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鸿指出,随着形势的发展,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正处于多元化阶段,全省检察机关要准确理解侦防工作打击、预防、监督、服务、保护等功能的复合性和多元性,做到惩治与预防并举、打击与保护并重、监督与服务并行。他强调,要始终坚持新形势下职务犯罪侦防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要始终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职务犯罪侦防工作的职责任务,切实把五大发展理念融入司法实践,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积极研究适应刑事法律政策调整对侦防工作的新挑战,认真研究司法改革对侦防工作提出的新课题,积极适应 “纪法分开、纪法衔接”等新要求,坚持以破解难题推动职务犯罪侦防工作科学发展;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以更严的标准和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队伍规范执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林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