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五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的通知

06.06.2014  17:38

琼建人函〔2014〕255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申报第五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的通知

建设行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函〔2014〕477号)(以下简称评选通知)要求,现就我省建设行业有关单位申报“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先进集体推荐工作面向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我省选拔推荐名额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名、“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1个,具体申报条件应符合《评选通知》要求。建设行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向我厅申报,经审核后由我厅向省人社厅推荐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 “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各1名。
  二、申报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的办法,各单位应严格进行考察,坚持从严把关,切实把真正优秀的人才和先进集体推荐上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予推荐。申报材料应经本单位公示、负责人审核后,于6月10日前报送我厅组织人事处。申报材料包括、《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各3份(附电子版)。
  三、评选具体条件、程序等内容和申报材料填报要求详见《评选通知》。《评选通知》及附件表格电子版可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刘志伟、柳济杰 电话:65314952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