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
我省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让基层组织带头人脱颖而出
26名村(社区)干部考上乡镇公务员
本报海口6月25日讯(记者王玉洁 通讯员吴能)近日,海南省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顺利结束。26名优秀村(社区)干部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审批等环节,进入到乡镇公务员队伍(名单见A07版),既拓宽乡镇机关公务员来源渠道、改善队伍结构,又搭建村居基层组织带头人上升平台,让他们政治上有“盼头”、工作上有“奔头”。
面向基层,让优秀村(社区)干部工作有“奔头”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渠道。海南省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拓展基层干部成长空间,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工作力度。省委组织部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制定考录工作方案,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从严从实,切实做好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
考录工作注重选拔那些对党忠诚、为民服务、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要求报考者必须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职务3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为体现向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对报考者个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或报考者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本村(社区)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予以加分。
经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确保让干得好的村(社区)干部能够参加考试,把表现不佳、口碑不好的挡在门外,使广大村(社区)干部看到了脚踏实地干事创业带来的好处。最终有179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符合报考条件。其中,女干部16人;少数民族干部53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12人;符合加分条件4人。
坚持干什么考什么,干得好也能考得好
省委组织部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工作过程中,努力提高考录的科学性,在具体操作时,坚持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力求做到科学命题,进一步增强考试测评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省委组织部专门抽调了熟悉基层工作情况、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采取集中封闭的方式参与命制试题。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有关政策及依法行政等,注重考素质、考能力、考岗位适应度,力求多层面、全方位测试和检验考生,让考生充分地展示真实水平和综合实力。面试主要测评考生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贴近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较为客观地测查考生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省委组织部在确定面试考官时,从熟悉基层情况、了解干部工作的市县领导、镇委书记、农业部门干部中随机抽取,确保评分的准确公正。
阳光透明,让群众信得过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确保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树立良好用人导向,省委组织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整个考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在实施招录过程中,省委组织部创新性地采取了考前考后“两公示”的举措,将参加考试的村(社区)干部全程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中。考前公示,即在报名结束后、考试之前,市县委组织部将符合报考条件人选的年龄、学历、任职年限、廉政、计生和受表彰等基本情况,在本市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和报考人员所在乡镇、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考后公示,即在考察结束后、录用之前,市县委组织部将拟录用人选的相关情况通过市县电视台、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
省委组织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新时期好干部二十字标准,注重把好考察人选的政治品德关、能力素质关、作风廉洁关,把考试与考察结合起来,避免“一考定音”、简单以分取人。各市县委组织部成立考察组深入考察人选所在乡镇、村(社区),书面征求市县纪委、政法委、计生委、审计部门等单位对考察人选的廉政、计划生育以及经济审计等情况的意见,还查验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任职证书、奖励证书等有关资料,认真复核考察人选考试资格,严格把好入口关。在考察、公示阶段,有2名考生被群众举报违法违纪、工作表现较差等,经查实后取消了其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