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两名村党支部书记因违纪受党内处分

04.12.2014  00:06

  12月1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廉政网获悉,日前,万宁市纪委对万城镇裕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卢童雄,东澳镇岛光村党支部书记陈期平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卢童雄在担任万城镇裕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将政府拨付的12500元灾后恢复生产资金用于账外开支,其行为已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万宁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卢童雄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陈期平在担任岛光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岛光村委会擅自将1.64亩集体土地转让给他人,用于支付新村委会办公楼的部分工程款,并对外出租村委会庭院、出售村委会办公室,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万宁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陈期平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记者 刘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