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林被任命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原标题:李富林被任命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李富林
5月27日,海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海口召开。海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李富林为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李富林同志简历
李富林,男,1960年1月生,山西灵丘人,在职大专学历,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09--1980.08山西省政法干部学校公安中专班学习
1980.08--1986.09山西省公安厅干部
1986.09--1989.01山西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1989.01--1990.06山西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1990.06--1991.01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1.01--1993.04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朔城分局局长
1993.04--1994.04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1990.08-1993.07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侦察专业学习)
1994.04--1996.05山西省晋城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6.05--1997.02山西省晋城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7.02--2001.05山西省晋城市副市长(其间:1998.11-2000.11在天津财经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1.05--2006.04山西省晋城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6.04--2009.04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09.04--2009.10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正厅级)、党委委员
2009.10--2011.06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负责常务工作,正厅级)
2011.06--2012.06山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负责常务工作),省综治办主任
2012.06--2013.05海南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3.05--海南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陆志远为海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海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陆志远为海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决定免去陆志远的海南省旅游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会议还决定免去胡光辉的海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陈志荣辞去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海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志荣辞去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5月27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海口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免去:
吴万贤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周文娟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符建成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海鹰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批准任命:
王彦青为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李新华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洪川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陈亚春的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李洪波的海南省水务厅厅长职务
5月27日,海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海口召开。会议决定免去李洪波的海南省水务厅厅长职务。
5月20日,海南省检察院发布消息,日前,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对海南省水务厅厅长李洪波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