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住房商贷可转公积金贷款

09.10.2015  12:34

海口10月8日讯 (记者邵长春 通讯员江永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今日传来重磅好消息:该局本月起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这意味着以前选择住房商业贷款的广大职工,也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惠民政策。

据介绍,我省住房公积金体制改革以前,由于种种原因,许多职工选择了住房商业贷款,而随着我省住房公积金事业的不断发展,这部分职工迫切希望将商业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减轻还贷负担。

为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充分保障职工利益,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海南省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

据了解,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出台,可以大大缓解借款人的还贷压力。以50万元30年期,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按商业贷款现行基准利率5.15%计算,还款总额为982847元;假设办理商业贷款,5年后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贷款利率3.25%,经计算总还款额为836467元(含前5年还款额),比商业贷款少支出146380元。

今年以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已出台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等多项惠民新政,助力全省职工实现安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