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瓜地被毁:国土部门作解释 征地程序不违规
17.06.2014 22:35
本文来源: 蓝网
2012年,来自江西的商人肖国坚和几名老乡在三亚吉阳镇南丁村承租了300多亩土地种植木瓜,可就在今年6月6号,政府组织的一次征地行动,将整片已经成熟的木瓜地摧毁。事发后,肖国坚一直有些想不明白,这补偿协议都没签订,为何自己的木瓜地就这样被毁了呢?来看记者的追踪调查。
面对肖国坚的疑问,当地吉阳镇政府方面表示,今年年初,他们已经下发征地通知,肖国坚这300多亩木瓜地将被征用进行省重点项目的建设。可是,由于在征地补偿问题上,肖国坚所在的公司与土地出租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导致项目迟迟无法推进,于是,吉阳镇政府只得组织了这一次征地行动。而政府方面也已经按照每亩2万元的补偿款标准,将600多万元打入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结束)那么,在相关事宜还未协商清楚前,就强行推毁农作物,这样的做法是否合适呢,16号下午,我们陪同肖国坚来到了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科长黄润德表示,虽然项目的最终审批还未下来,但根据政府的下文,如果在征地情况下发生争议,镇政府有权对征收土地进行土地平整,但必须要对地面附着物进行证据保留,对农户的作物,品种等进行登记,进行青苗补偿的统计。
黄润德表示,根据《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暂行办法》,征地青苗补偿费实行包干的,按每亩地5万元标准由市财政拨付给征地所在镇政府,而具体赔付给产权人的标准则依据地面的实物量计算。目前,吉阳镇是按照,每亩一百颗木瓜树,每颗200元的标准,也就是每亩2万元的标准进行证据保全的。
黄润德解释,目前,两万元每亩的补偿标准只是一个证据保全的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之上,肖国坚可以根据自身损失的具体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对补偿标准进行重新核定。直播海南记者报道
(视频编辑:潘家仑 文字编辑:符云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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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014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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