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推进服务业审批改革 探索“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近日印发的《海南省现代服务业扩大开放审批改革措施》(下称《措施》),针对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运输服务和现代物流业、信息产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教育与医疗、健康服务业、商贸会展业、金融业等出台了32条具体改革措施以及10条综合改革措施,在降低准入门槛、放宽经营范围限制、放宽外资和社会资本投资限制、实现工商登记便利化等方面取得了多项突破。
其中,重点发展领域改革措施方面规定,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实现工商登记便利化。《措施》放宽了企业法人住所(经营场所)限制。从事网上经营活动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关于住所(经营场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使用自有或租用的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网络经营者申请注册登记,以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住宅或其他房屋作为企业住所的,可以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利害关系人出具的住所使用证明办理登记注册。允许网络经营者一址多照,同一经营者在同一辖区开办经营范围相同的网店和实体店,允许一照多址,并可在营业执照企业住所栏加注经营网址、互联网经营许可证号、网站备案编号等信息。
对互联网企业登记注册,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在多证统发的基础上,率先探索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措施》还放宽外资和社会资本投资限制,创造宽松的投资和经营环境。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在海口综合保税区设立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鼓励外商投资公路旅客运输企业。允许国外资本以合作方式参与电影、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电影院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允许适度引进境外资本投资国内旅游演出市场,扩大国家允许落地的境外主要电视频道在海南收视覆盖范围。
综合改革措施方面,我省全面实行权力清单管理,创造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和企业“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宽松发展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对凡不涉及前置审批的金融辅助业、科技创新和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企业,以及外省市来琼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和投资性公司的投资者办理企业登记的,当场受理核准,一次办结。(记者 梁振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