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9月开展重点项目建设“集中解决问题月”活动
我省9月开展重点项目建设“集中解决问题月”活动
把脉项目问题 限时限期处理
本报海口8月31日讯 (记者蔡潇)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发挥重点项目对我省经济增长的支撑、引领和示范作用,确保实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省政府办公厅今天下发《关于开展重点项目建设“集中解决问题月”活动的通知》,决定9月在全省深入开展重点项目建设“集中解决问题月”活动。
活动将分为三个步骤。9月1日至7日是集中排查阶段。梳理排查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市县、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六个一”的责任模式,由责任领导带队深入项目一线,对分工责任的项目开展巡回走访,会同项目业主逐一对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和分析。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能够现场协调解决的,当场予以协调解决。对难以现场协调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深入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及时带回研究解决。
9月8日至15日是研究部署阶段。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对梳理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准确分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找出解决关键点,逐个提出解决方案和针对性措施,明确时间节点,限时限期处理,为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扫清障碍。涉及共性问题、重大问题,本部门难以单独解决的,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提出处理意见建议,上报省政府专题研究。
9月16日至30日是解决落实阶段。抓落实,促解决,见成效。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重点项目责任分解方案,以及第一轮全省重点项目专项检查有关问题责任分解方案,对照每项问题的解决方案和针对性措施,指派分管领导负责,安排得力干部主动上门,尽快予以协调解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由项目责任单位牵头,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有关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各市县重点项目督查部门对问题的解决情况要进行全面跟踪检查,特别是重点加强对久拖未决问题的督办,确保每个问题都有处理结果。
第四季度是我省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高峰期,9月份是承接重点项目投资建设高峰期的关键月份,在9月份开展重点项目建设“集中解决问题月”活动至关重要。通知要求,各市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的协调解决力度和问责力度,针对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第一轮全省重点项目专项检查中的有关问题,要以守土有责的担当精神,实行每日研究解决一项问题、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会、每半月进行一次总结,采取切实措施,逐项抓紧落实整改、协调解决,为迎接省政府第二轮专项检查做好充分准备。
省政府办公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等相关部门,专门对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开展重点项目建设“集中解决问题月”情况进行督查、抽查,随时跟踪掌握活动开展和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