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教育局原局长符军受贿505万元 一审获刑13年

15.04.2015  01:59

海南网台消息(直播海南):

首先来关注海南廉政网的消息。近日,海南二中院对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原局长符军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符军有期徒刑13年。

符军,男,1960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海南省文昌市人,原昌江县教育局局长。2011年至2014年,符军利用担任昌江县教育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管理昌江县教育系统的基建工程建设、教育设备采购、幼儿园食堂承包、中小学校服定制等事项过程中,为海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企业以及方某某等20人承接业务和获取工程项目款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505万元。符军到案后主动上缴721万元,其中216万元的差额无法说明来源。近日,海南二中院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符军有期徒刑13年。赃款72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视频编辑:潘家仑      文字编辑:于尚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