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出台新规防范旅游商品以劣充好欺诈游客 珠宝上柜台需要统一“身份证”啦
■ 本报记者 刘 袭
通讯员 符丹丹 伍志清
近日,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对全市6家生产加工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抽查结果:发现不合格商品16件,其中质量不合格的2件,贵金属含量不足,925银的银含量小于800‰;标识不合格14件,贵金属不加印记(G18K)、饰品名称错误等。对商品质量不合格的,将立案处理;标识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在近几年的旅游综合整治中,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因标签问题引发的投诉案件越来越多。”三亚质监局局长文开平说。针对这一多年存在的难题,三亚近日出台《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标识管理规定》(下称新《规定》),明确从9月起,三亚摆上柜台销售的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需佩戴标识标签“身份证”,需明确标明质量和价格等信息,让游客等消费者一看就明了。
金银珠宝无标识游客易上当
近两年来,三亚质监局查处了一批没有标识标签或没有如实标识质量、价格等信息的商家。亚都购物商场销售的珠宝玉石产品被监督抽查时,经检验判定其中一件“水晶镯(合成稀土)”为质量不合格产品,该产品被没收,并被处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温翊贵妃珍珠商行待销售的珠宝玉石类产品被抽样送检时,发现其中的“925银淡水珍珠项链”为质量不合格产品。
据了解,目前三亚有300多家珠宝饰品企业,大多饰品按规定附上标识标签,但形式多种多样,消费者看不明白。还有一些珠宝饰品根本就无任何标识标签。
三亚质监局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价格标识标签,其标明的价格与实际价格严重不符,比如一件珠宝玉石饰品,标签价卖3000元,但实际上市场价只卖300元,却没有标注商品的折扣价。早在2003年1月,三亚市政府就发布《金银珠宝玉石饰品标识管理规定》(下称原《规定》),对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的产品质量监督及其标签标识进行规范。在原《规定》中,对这类行为将处罚金1万元以下,对不法商家的威慑作用有限。
“珠宝首饰我们卖了很多年了,这标识标签该怎么写,写什么我们也不清楚,相关的规定也没有注明,怎么一检查起来就违规了?”在三亚经营珠宝玉石的符先生告诉记者,珠宝加工销售企业也有自己的苦恼。
高价珠宝需第二张“身份证”
新《规定》明确,每件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应佩戴一个信息齐全的标识标签“身份证”,标识标签内容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贵金属名+含量+饰品名称)、质量、价格、企业名称、产品编号、执行标准编号、产地、合格证明等内容。
此外,销售标价在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的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还应当附有饰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鉴定卡。销售标价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应当附有饰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证书上应当附有该件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的照片。
新《规定》指出,违反该规定,经销无标识或无印记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者,或者经销标识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的,由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和价格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亚质监局质量科负责人王益斌告诉记者:“由原先单一部门对违规商户处罚,到新《规定》中多部门对商户进行处罚,加大了处罚力度,增加了法规的镇慑力,提高了执法部门的可操作性。”
(本报三亚9月1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