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年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上牌,每辆奖励1万元

01.05.2020  10:44

      记者30日

      从海南省商务厅了解到,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积极稳定汽车消费决策部署,

      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车需求,

      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为自由贸易港建设开局营造良好氛围,

      近日,海南省政府出台了

      《省促进汽车消费临时性措施

      (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积极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 自措施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凡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消费者,对每辆车综合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1.5亿元。

      (二)调剂使用逾期未使用指标。 2020年5月至7月,在每月1万个增量指标的基础上,将预计产生的6万个逾期未使用指标提前调剂使用,每月配置3万个指标进行摇号。

      (三)优化汽车消费环境。 制定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规范,加强售后服务网点建设,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加强汽车销售监管,建立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明示制度。规范二手车交易,支持企业探索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

      据介绍,此次《措施》紧扣国家促进汽车消费政策,并且重点突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由省财政部门安排1.5亿元奖励购车者,将有利于鼓励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体现了省政府推进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的决心。

      同时,《措施》也将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购车需求。在保持实施小客车增量结构调控,引导购买新能源汽车基本政策精神前提下,调剂使用政府已配置的逾期未使用指标6万个,在年度计划每月配置1万个指标基础上,将这些指标平均调剂到今年5月至7月使用,每月配置达3万个指标进行摇号,提升中签率和指标使用率,将保障更多群众购车急需。集中在前3个月投放,遵循了促进汽车消费尽快回升和经销商车源供给平稳有效相统一原则。

      省商务厅方面表示,《措施》提出加强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网点建设,提升售后服务水平,解决购车者后顾之忧,改善应用环境,还将有利于海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而支持企业探索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拓宽海南省旧车消化渠道,是实施自由贸易港政策后海南对拓展汽车外贸产业的一次探索,将为海南省全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