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标注虚假内容 文昌锦山阿云牛肉干加工厂被罚没14000元

26.02.2020  13:21

      使用含有苯甲酸钠的酱油(海天生抽豉油)生产锦山阿云牛肉干。2月2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文昌锦山阿云牛肉干加工厂生产销售标签标注虚假内容的锦山阿云牛肉干,被罚没14000元。

      商报记者注意到,文昌锦山阿云牛肉干加工厂位于文昌市锦山镇排港村委会锦西路,2019年9月2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文昌锦山阿云牛肉干加工厂生产的锦山阿云牛肉干(五香味)(净含量:200g/袋)、锦山阿云牛肉干(香辣味)(净含量:200g/袋)、锦山阿云牛肉干(五香味)(净含量:450g/袋)、锦山阿云牛肉干(香辣味)(净含量:450g/袋)进行监督抽样,上述产品的生产日期均为2019/09/25,保质期均为6个月,包装标签均标注“不添加防腐剂”的字样。经检验,上述产品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明示指标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文昌锦山阿云牛肉干加工厂使用含有苯甲酸钠的酱油(海天生抽豉油)生产上述锦山阿云牛肉干,未发现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添加苯甲酸及其钠盐的防腐剂。文昌锦山阿云牛肉干加工厂共生产上述锦山阿云牛肉干(五香味)15袋、锦山阿云牛肉干(香辣味)15袋、锦山阿云牛肉干(五香味)10袋、锦山阿云牛肉干(香辣味)15袋。

      据介绍,截至检查之日,上述产品均已销售完,其中净含量为200g/袋的锦山阿云牛肉干的销售单价为50元/袋,净含量为450g/袋的锦山阿云牛肉干的销售单价为100元/袋,货值金额为4000元。文昌锦山阿云牛肉干加工厂采取了召回措施,但没有产品召回,违法所得为4000元。截至调查之日,该厂已停止使用标注“不添加防腐剂”字样的产品包装标签。

      2月19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文昌锦山阿云牛肉干加工厂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