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电外科安全应用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5〕6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8月上旬在三亚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电外科安全应用技术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14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8月6日8:00-18:00到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天健楼一楼报到(13:00-18:00到海南分院手术室参观),8月7日-9日在海南分院麻醉手术中心多功能厅培训(乘坐动车在亚龙湾站下车坐28路公车即可到达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
三、培训对象
海南省各级各类医院从事手术室、DSA介入放射等相关专业的医务人员。
四、讲授师资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解放军总医院麻醉手术中心原护士长宋烽主任护师、北京医院手术室高威副主任护师、四川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手术室杨晓莹主任护师、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手术室马育旋主任护师、海南分院麻醉手术中心护士长于秀荣副主任护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电外科应用手术的管理标准解读》释义;
(二)手术室安全应用;
(三)手术中应用电外科的各种影响因素及对策;
(四)手术应用电外科仪器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电外科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管理;
(六)手术间电外科仪器围术期环节的管理;
(七)电外科手术耗材的分类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4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7月20日前将《电外科安全使用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告知三亚市海棠湾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手术室,联系电话:38830680,联系人:卜春花(15692538804)。
附件:“电外科安全使用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
(此件对外公开)
附件
电外科安全使用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务或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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