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急危重症护理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继教办〔2014〕4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4年7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急危重症护理进展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4-11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7月24日14:00-18:00在海南省人民医院护理部报到,7月25-27日在省人民医院信息楼二楼娱乐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浙江省护理质控中心办公室主任黄丽华主任护师,海南省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兼海南省护理质控部主任许晨耘主任护师,以及吴月丽、王清华、王翠莲副主任护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科研中的统计学运用;
(二)疑难危重患者护理查房;
(三)压疮的预见性评估与处理;
(四)颅内压监测和脑水肿监测;
(五)危重患者水电解质代谢紊乱的观察;
(六)呼吸机管路的消毒;
(七)危重症患者营养支持;
(八)早期改良预警评分在急诊科的应用;
(九)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的预防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今后不再发放纸质学分证书。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送至省卫生厅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7月22日前将《“急危重症护理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发送至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
联系人:海南省人民医院护理部陈玲护士长
联系电话:68642651
附件:“急危重症护理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急危重症护理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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