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患关系维护和医患沟通”的通知

06.11.2015  18:12

琼继教办函〔2015〕1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11月上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患关系维护和医患沟通研讨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14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中山大学TFO学习中心。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14日8:00-8:50到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报到(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90号),11月14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30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三楼学术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窦令成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特聘教授、资深医院管理专家、医疗卫生行业管理培训专家,CHIMA特聘讲师,中国医院管理培训协会名誉教授,畅销书《沟通力:话说对了,事就成了》、《口才与演讲技巧:领导干部脱稿演讲与即兴发言》作者,医患心理沟通学创始人。

  五、培训内容

(一)医患沟通的重要性;

(二)了解沟通学-即是做人的哲学;

(三)了解沟通的主体;

(四)常见心理现象分析与应用;

(五)医患沟通误区;

(六)沟通总原则;

(七)医患沟通的基本原则;

(八)医患沟通前的准备;

(九)医患沟通的技巧;

(十)危机沟通。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学员培训资料费及午餐费220元/人,住宿由会务组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3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2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12日前将《“医患关系维护和医患沟通研讨班”报名回执》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并电话告知中山大学TFO学习中心吴川红,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午餐。联系电话:18289385469,36612911。

 

        附件:“医患关系维护和医患沟通研讨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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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医患关系维护和医患沟通研讨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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